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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会签!“林长+检察长”构筑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字号:    】        时间:2022-11-11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11月5日至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国际湿地城市”武汉设主会场举行,这是我国首次承办《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武汉蔡甸沉湖国际重要湿地作为参观现场之一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近年来,蔡甸区检察院持续深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湿地资源系统保护与修复,为湿地资源保护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11月10日,蔡甸区人民检察院与蔡甸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举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暨“沉湖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卫宁,蔡甸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舒基元,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黄伟僖,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永鑫,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局长程继文、副局长汪作军出席仪式。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人民监督员、蔡甸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活动。活动现场,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沉湖湿地宣传片。
  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汪作军代表蔡甸区林长制办公室通报了林长制工作情况。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亚敏通报了林业及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邦华宣读了《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蔡甸区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局长程继文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邦华共同签署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永鑫表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履职,擦亮生态底色,守护蔡甸绿水青山。一是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共同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支持监督林长制成员单位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助力破解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治理难题,努力提升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综合治理效果。二是能动履职,强化司法保障。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坚持惩罚与修复并重,加大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工作中“打击、修复、预防”的作用。三是完善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形成“交流紧密、衔接顺畅、相互支持、共同保护”林木资源的良好工作格局,让各项机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持续改善森林生态环境质量。四是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适时发布典型案例,积极营造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蔡甸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舒基元在讲话中指出,建立“林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是务实之举,是助推蔡甸区森林资源保护的有力措施。区林长办要与检察院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全力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落实。一是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着力推进协作机制。坚持协同联动,不断拓展“林长+检察长”协作的广度深度,构建各司其职、部门协同、法律监督、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明确任务,认真履职,确保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高林草资源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加强宣传,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共同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不断努力,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保护好森林资源,形成全区上下“一盘棋”、全区上下“大合唱”的强大合力,为蔡甸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强调:一是林长制要全面推行。要构建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办公室及林长制联系单位协作联动机制,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承载能力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二是湿地保护必须重视。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注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提起湿地保护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支持法律规定的组织依法提起湿地保护领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加强对公益诉讼活动的监督。三是生态保护需要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林长+检察长”协作,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凝聚强大动力。 

  武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卫宁表示,沉湖湿地作为国际级重要湿地,其地位举足轻重。近年来,通过生态修复等系列举措,沉湖湿地的生态恢复和治理工作成效显著。陈卫宁副检察长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一是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美丽武汉的主动作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生态支撑。二是健全“两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的有效创新。充分运用“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的形式,以“面对面、零距离”的案件磋商畅通沟通机制,推动构建联动协调机制,推进林地资源社会化治理。三是强化两家协作、实现合作共赢的重要机制。充分发挥“两长”优势,凝聚工作合力,推进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市民打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好的绿色家园。 

  座谈会后,与会领导为“沉湖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沉湖湿地保护情况,听取了沉湖湿地管理局工作人员关于湿地动物资源种类、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作的情况介绍。“快看,雁群飞过来了,真壮观!”面对鱼鸟嬉戏、水光潋滟的湿地生态,受邀参加活动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们把所见所闻,所感所盼,娓娓道来,为“检察蓝“”更好地守护“生态绿”把脉支招。 

  湖北省人大代表 杨学再谈到

  “近几年蔡甸区检察院依靠多部门协同办案,借助社会资源完成对破坏沉湖湿地行为的取证以及损害的修复工作,希望在今后工作中鼓励更多人民群众参与进来,推进我区的环境公益诉讼发展,加大对破坏社会公益行为的教育和宣传,让检察院公益诉讼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

  武汉市人民监督员 徐凤华谈到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体现了蔡甸区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以及生态环境的修复上所作的坚定行动,希望今后各单位能够继续加强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美丽蔡甸的建设保驾护航。”

  蔡甸区政协委员 辛福兵谈到

  “这个揭牌仪式对推进林长和检察长协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有很深远的意义,希望检察公益诉讼更加深入基层,提升人民群众关心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让更多人投入到到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来。”

  益心为公志愿者  张启伟谈到

  “湿地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确实是一个迈向现代化治理的很好的方式,把湿地治理变得更加细致化、个性化,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治理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