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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护航|督促监护令,让“缺位”的爱和监护“归位”

【字号:    】        时间:2022-05-09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

让家庭监护“不缺位”督促监护令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成长至关重要,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发出督促监护令 

近日,蔡甸区检察院会同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关工委和学校为未成年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讲授了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未成年人嫌疑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针对本案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失职、失责表现, 检察机关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面对面授课指导 

为进一步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检察机关还邀请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关工委和学校老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课,为监护人提出了改进家庭教育方式的建议。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已经开启。下一步,蔡甸区检察院将会同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妇联、社会组织和学校形成家庭教育合力,持续推进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小贴士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施行。根据“两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