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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共赴湿地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

【字号:    】        时间:2025-03-17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



       “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湿地保护的行列中来,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守护好这片宝贵的绿色家园。”近日,蔡甸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省人大代表杨学再、“益心为公”志愿者麻卓来到沉湖国际重要湿地,与检察官一起参与公益诉讼“回头看”,通过实地走访切实做好公益诉讼监督“后半篇”文章。

 
 
       参加“回头看”的人员一行从沉湖湿地宣教中心出发,沿湖察看生态修复区、观鸟平台及水源涵养林。早春的沉湖湿地碧水连天,芦苇掩映,鸟鸣声声,天鹅和鹈鹕的身影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彰显出春日的勃勃生机。



       “近年来,随着湿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越来越多候鸟选择在沉湖湿地栖息”。检察官一边引导省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查看湿地生态环境,一边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及行政部门共同保护沉湖湿地生态的工作举措和保护成效。“看到沉湖湿地的环境越来越好,成为更多鸟类栖息之地,作为志愿者由衷高兴。”“益心为公”志愿者麻卓说,会继续努力,更好地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守护湿地生态出一份力。


 
       在湿地科普长廊,检察官结合办理涉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普法宣传,向参加活动人员现场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省人大代表杨学再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持续加强普法,用鲜活的案例让群众意识到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近年来,蔡甸区检察院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凝聚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当好湿地生态环境“守护人”,切实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着力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 “鱼跃清波,众鸟翔集”的湿地生态美景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湿地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调节功能,更是人们亲近自然的诗意栖居之所。下一步,蔡甸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找准检察职能在湿地保护工作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效办案守护“湿”意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