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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法治课堂” 人民监督员双手“点赞”

【字号:    】        时间:2018-07-25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真心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感谢你们的及时救助…….”。7月24日上午,司法救助申请人小雨(化名)的亲属向该院综合检察部负责人刘永冰连声道谢。经前期审核相关材料,在救助金的发放现场,小雨的亲属在综合检察部负责人刘永冰的帮助下,很快办理了相关救助手续,领取了司法救助金。为保证程序公开透明,该院还特别邀请人民监督员徐凤华到场监督。

   
 
    据了解,小雨是一名在校的未成年学生,忙于生计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疏于对小雨的保护,孰料这些疏忽被邻居肖某看在眼里,动了歪心思,数次将魔爪伸向未成年的小雨,对小雨造成严重的伤害。“没能好好保护孩子,我们很自责。”小雨的亲属满脸感伤地说。
    蔡甸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和综合检察部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到小雨一家的情况后,发现被害人小雨符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条件,本着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经院领导同意,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向区委政法委申报,积极落实司法救助经费,为被害人小雨申请到了4000元的救助金。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还与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委托心理专家为小雨进行“一对一”的心理康复治疗,开展心理疏导等正向引导教育。目前,小雨学习、生活状态良好,逐步走出心理阴影,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你们的司法救助不仅及时规范,而且公开透明,更重要的是推行“法律+心理+资金”三种方式,能帮助被害人及时走出困境,渡过难关,真的让人倍感温暖,我要给你们点赞。”全程见证了司法救助的人民监督员徐凤华说道,“法律也是有温度的,也希望通过这样多维度的救助,能够将司法的温暖传递出去,进而推送到整个社会。”
    据悉,以该案为契机,下一步蔡甸区检察院将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探索 “司法救助+法治课堂”模式,一是通过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与综合检察部门联合建立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主动审查机制,不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力度;二是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要定期走进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检校共建及法治巡回宣讲活动,介绍传授未成年人自防自救自护知识,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防护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