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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

【字号:    】        时间:2019-10-28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这份针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你们检察院做得非常走心,你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检察建议内容有法可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武汉市人民监督员梁峰在蔡甸区检察院听取检察官对案件办理情况后这样说道。

 
    10月25日上午9时,蔡甸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针对办理的钟运虎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向蔡甸区委、区政府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份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的提出、督促落实提出意见。在座谈会上,该案件的承办检察官陈前具体汇报了案件的办理、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案件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同时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人民监督员高进德对检察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 

     随后,蔡甸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张靓峰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该院2018年所办理的案件质量情况、案件质量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对蔡甸区院办案质量工作的意见、建议。

     2个小时过去了,人民监督员与检察工作人员交流仍在继续。蔡甸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书桥就政策扶贫、资金扶贫、专班扶贫、点对点帮助扶贫等方面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院在三个扶贫村的工作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扶贫工作的意见。 

   “检察机关在扶贫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同时也要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普法相结合,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以工作精准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听完人民监督员的建议,蔡甸区院副检察长李书桥就进一步拓展扶贫工作思路,创新扶贫工作方法与监督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人民监督员梁峰笑着说,“今天的三个小时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督的积极态度,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我将会继续以满腔热情投入到监督工作中去。” 

     新时代对人民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离不开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也离不开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民监督员的见证和参与。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印发以来,蔡甸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动,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反馈情况、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已成常态,受到了人民监督员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