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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检察:人民监督员点赞公益诉讼

【字号:    】        时间:2020-06-05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近日,由蔡甸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章某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蔡甸区法院开庭审理。蔡甸区检察院派员出席庭审,并邀请武汉市人民监督员刘汉春全程观摩庭审。

  2019年5月,被告章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经蔡甸区九真林场同意的情况下,雇佣彭某某在蔡甸区侏儒山街土东村8组村级公路土地庙到崇仁山庄路口段土茧山西侧山坡上砍伐生态公益林。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森公司鉴(材积)字[2019]34号):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土茧山盗伐林木案,被伐23株林木的立木蓄积量为3. 6861 立方米。

   
   庭审现场,公益诉讼起诉人沉着冷静,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从容应对,有理有据,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好评。
  “通过观摩庭审,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力度,希望每一个社会成员增强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决不能以违法犯罪和破坏环境为代价。”刘汉春表示,作为人民监督员,自己全程参与了案件听证,亲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和独立表决权上的积极作为和努力,为检察机关司法为民、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点赞”,同时对蔡甸检察工作也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与建议。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蔡甸区检察院通过走访人民监督员、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参与案件听证等方式,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认真反馈、落实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执法规范性,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公信力,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