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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上门,为司法救助“增温”

【字号:    】        时间:2022-04-13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感谢检察机关在我们家庭最困难的时候给予的关怀,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 ,要不是我妻子现在正生病卧床,否则她也一定会来向你们当面道谢……”近日,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胡某某来到蔡甸区检察院,将一面印有“扶困济弱,情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官刘柏晴手中。  

  胡某某是蔡甸区检察院承办的一件司法救助案的当事人,其家人被人骗取钱款6万余元。财产的损失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该案移送至蔡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告人没有退赔能力,受害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司法救助线索及相关案件材料移送到该院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依照相关规定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经走访调查核实,胡某某一家系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妻子长期患有慢性病,家中还有上学的小儿子需要照顾。案发后,被告人无退赔能力,难以追回的财产损失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你们家属于农村地区可能因案返贫的脱贫不稳定户、又是退役军人军属,应予重点救助”。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走访调查核实后主动与胡某某对接,迅速帮助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及时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并报审批,当月便将2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一直以来,蔡甸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摆脱生活困境,做到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关怀、主动救助,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