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荡长江,奔涌万里。古时的蔡甸又称云梦泽,有“知音故里、莲花水乡”的美誉,境内的沉湖、后官湖东倚汉水、南眺长江。近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化多部门协作联动,凝聚治理合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书写长江大保护的生态答卷。
把准服务大局之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蔡甸实践。我院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探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参与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一方面,我院注重内部融合履职,加强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将不法行为人是否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公益损害是否得到有效修复作为是否决定不起诉的重要情节予以考量,督促不法行为人及时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另一方面,我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充分发挥“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推动信息共享,拓展线索来源,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同。我院还结合办案实际,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深化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全力护航“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东送”。
紧扣法律监督之本,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长江保护案件。我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致力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维护生态环境法律正确实施。为响应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我院专门成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检察办案组,依法惩治污染长江干支流水体、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依法督促行为人通过增值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与法院、渔政、公安、农业农村等单位协作,强化行刑反向衔接,促使被不起诉人反思悔过,变“捕鱼人”为“补鱼人”;健全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机制,完善生态修复从轻处罚机制,以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通过办理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典型案例推动汉江、东荆河及通顺河流域治理。
凝聚从严治检之力,打造长江大保护检察铁军。我院全面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以“青音朗朗”检察讲堂品牌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两项业务竞赛”和“检律校”辩论赛等活动,引导干警持续领悟和践行“三个善于”等新时代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履职办案能力。我们要求干警深入学习长江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高质量办理刑事案件,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监督,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在办案中紧盯公益损害、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以诉的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公益保护效果。我院还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以赛代训、同堂培训,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精通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的复合型检察人才,同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干警全面、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廉洁从检,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其成为“法护长江,绿动荆楚”的有生力量。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检察长 罗永鑫)